4.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科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5.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四、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24日,申请人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hufe-zj.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三)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加盖所在中学印章的申请表(即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
2.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印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3.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印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
(四)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材料邮寄: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3月24日前寄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166011,邮编:321013。(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五、资格审查
(一)书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书面评审结束后,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