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上报名流程:申请人登录浙江树人大学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树人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
5.书面申请材料:
(1)浙江树人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证明(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章);
6.材料接收
所有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学校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寄送到浙江树人大学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3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收件人:招生办,联系电话:0571-88297000,邮编:3100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
第五章考试与选拔
第十条资格审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审查结果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第十一条综合素质评价测试资格确认:
1.网上确认
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确认流程”的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6日,需用A4纸张打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
2.报名考试费。
(1)报名考试费: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10元。
(2)报名考试费收缴: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30日至4月6日到全省各建设银行网点缴费,在建行柜台告知工作人员缴纳学费(即报名考试费),提供学校代码“08124”、网上报名号和本人姓名,即可缴费。银行提供的缴费回单在学校测试时需出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银行缴费,也可在考试当天现场缴费。
第十二条综合素质评价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