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本人中学学籍档案。档案材料包括: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入学后交求是学院。
⑸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可迁可不迁。迁户口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户口迁移证》信息必须清楚规范,具体要求如下:1、《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3、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4、需盖有“××省公安厅户口专用”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5、严禁私自涂改迁移证。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新生报到后要及时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交本班班长。班长收齐本班学生的落户材料后,在安全保卫处主页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并填写《学生迁户登记表》和《学生不迁户登记表》;纸质版《学生迁户登记表》和《学生不迁户登记表》须在9月20日前交学校安全保卫处安全服务办公室(紫金港校区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107室,联系电话0571-88206065),电子版登记表同时发送至邮箱zjuabc@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园(学院)xx大类(专业)xx班”。学校安全保卫处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统一到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公安分局三墩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学生户口迁移。
新生落户后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更换杭州市居民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自行到三墩派出所(三墩镇文星桥25号,联系电话0571-56301836)办理。落户后如身份证遗失需补办,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系)盖章后携带学生证到三墩派出所自行办理。
⑹团员证(请不要与入团材料一起装入中学学籍档案袋中,报到后交所属学园分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的接转,若无团员证则凭团组织关系转接函到所属学园分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