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面向省内12个县定向招生政策

浙江高考2018-08-17李一老师

2016年浙江省包括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在内的参加一本录取的23所高校,将面向省内12个县(包括:文成、泰顺、磐安、衢江、常山、开化、龙泉、云和、庆元、遂昌、景宁、松阳)定向招生,共计400个本科一批招生名额。

  报名的考生须具有12县(市、区)的户籍,且高中阶段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并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填报时间与本科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的填报时间相同。

  在招生办法上,定向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各学校所有本科第一批专业均允许考生填报。志愿实行“专业+学校”形式,每个志愿包括一个专业和一个院校。每个考生可填报30个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专业、院校的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录取原则上,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根据各县分科类定向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专业+学校)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院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院校。投档比例为1:1。当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仍不足时,剩余计划转入另一科类(文科或理科)录取;另一科类生源仍不足的,转入学校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录取人数不超过该县定向招生计划数。

  附:各学校定向招生计划

附:各县(市、区)定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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