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3)

浙江高考2018-07-10三水老师

2)公布初试通过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别以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1:4比例确定初试通过名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

3)专业志愿填报:通过初试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专业志愿。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三个专业,文理不得跨科填报。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及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4)公布复试入围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段填报专业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入围名单(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复试入围结果。

5)复试:按专业进行复试,复试形式由学校和各学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而定。测试时间安排在高考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按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审定“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浙江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四、录取办法

1.“三位一体”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2%或理科考生前3.5%。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2016年6月25日之前录取。被我校“三位一体”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

综合成绩按“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全部科目为A等者计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5分。

五、其他

1.浙江大学2016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

3.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不能转专业。

4.高考成绩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参加竺可桢学院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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