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7)

浙江高考2018-06-25三水老师

4.2016年3月31日前,做好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细则制定等工作。

5.2016年4月1日—4月3日,考生登录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网查看资格审查情况。

6.2016年4月3日8:30—16:30时,考生本人随带各项材料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现场领取准考证。

7.2016年4月4日,考生在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8.2016年4月16日—17日,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院招生信息网)。

9.2016年4月30日,公示拟入围名单(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省教育院网),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0.2016年5月11日,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备案。

11.2016年5月15日,发放入围通知书。

12.2016年8月15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三位一体招生资格的,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三位一体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十八条其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咨询
第十九条学院招生部门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点击学院招生网站查询(http://www.guangsha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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