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3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报名时间不晚于4月21日,浙江2023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组织综合素质评价时间不晚于5月5日,浙江2023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分为“拟录取”
2023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农贸职业学院
浙江省安全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嘉兴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商学院。
2023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日程安排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人 | 完成时间 |
1 | 考生报名 | 试点大学考生 | 不晚于4月21日 |
2 | 组织综合素质评价 | 试点高校 | 不晚于5月5日 |
3 | 每个考生的录取情况分为“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 | 试点高校 | 5月7日前 |
4 | 向服务平台提交考生名单(备录考生包含顺序号) | 试点高校 | 5月7日 |
8:30-17:30 | |||
5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的考生应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9日 |
8:30-17:30 | |||
6 | 根据空缺计划,将备考考生提交给拟录取考生,并提交给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0日 |
8:30-17:30 | |||
7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转入拟录取的考生应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1日 |
8:30-17:30 | |||
8 | 根据空缺计划,将备考考生提交给拟录取考生,并提交给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2日 |
;8:30-17:30 | |||
9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转入拟录取的考生应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3日 |
8:30-17:30 | |||
10 | 如仍有空缺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补考 | 试点高校 | 5月14日 |
8:30-17:30 | |||
11 | 网上录取结束 | 试点高校 | 5月16日 |
省教育考试院 | |||
12 | 公布录取名单 | 试点高校 | 5月17日-30日 |
省教育考试院 | |||
13 | 最终录取名册根据公示结果形成 | 试点高校 | 5月31日 |
省教育考试院 | |||
14 |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总结 | 试点高校 | 9月前 |
省教育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