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为推动初中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做好各学科均衡发展,提高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全等级基础上加全总分(含照顾分)的录取办法。
参加2016年中考的初二年级学生,其地理、生物两科中考成绩将按原始分和等级分同时进行记载,并作为今后中招录取依据。
各县(市、区)所属普高录取等级线要求,由县(市、区)招委会研究决定。
(三)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学科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普通高中录取体育科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的等级条件要求,体育科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五)全市统一划定普高录取分数线。
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中普高和中职的协调发展,2016年普高招收正取生和择校生录取,全市继续统一划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不低于490分、420分。
(六)地理、生物考试成绩(含往届生)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允许重考,但在初三年由外地市转入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即只允许每位考生参加一次地理、生物考试。
(七)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各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记载,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尚待改进”四个等级。以“尚待改进”取代“不合格”等级。各县(市、区)应建立规范、诚信的评价实施体系,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升学和毕业的重要依据。
(八)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继续实行由市教育局组织,“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统一录取、一生一录”的招生办法,录取批次仍然安排在首批实施招收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高中学校和漳州三中(一级达标高中)之后,在其它公、民办高中学校之前进行录取,各校不得招收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将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四、其他要求
(一)中考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二)除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实验中学、漳州外国语学校、漳州正兴学校、漳州康桥学校5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正式学籍考生,及厦大附中正式学籍考生,可在本校报名考试外,其他考生原则上都回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参加中考中招。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指定一所县城所在地中学作为回籍生报考点,以便妥善解决回籍生考生报考和录取问题。经审核批准的外来工子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