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方最终决定乙方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
6、乙方若连续3个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
7、乙方若连续6个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较大资产采购过程、业绩进行定期的审计与考核。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在甲方指导与管理下日益完善适合自身实际发展状况的制度体系和经营机制,在行业及客户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2、乙方应在计划年度内按照甲方下达的《度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完成其他指标并接受甲方考核;
3、乙方应在双方签字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实现的、有时间性的目标实施详细计划,在获得甲方批准后以此作为对乙方进行绩效考评、监督和控制的依据;
4、乙方必须每月度、季度、年度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报送(提交)与工作、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
(1)月度、年度等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2)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的跟踪报告;
(3)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4)考核当月未完成业绩指标,乙方必须向分管领导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并拿出改进措施。
5、乙方享有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指挥权;
6、乙方拥有对下属员工的考评指标体系设计,考评方式和分配方案决定权,但是方案必须提交分管领导核准后方可实施;
7、乙方拥有上述工作方案、时机等建议权,但是每项建议须有书面分析报告;
8、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工作能力和态度的考核,表率作用;工作安全意识;工作认真程度;工作计划性、安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工作主动性、事业心;是否廉洁、诚信正直;对公司决策的执行程度;
9、当公司实现责任目标取得年终奖励时,生产经营部人员可获得其公司平均奖励额。
七、其他
1、本责任书相关内容分别由生产经营部、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责任书由经理和生产经营部责人签署后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