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食品安全责任书(2)

责任书2018-10-12李天扬老师

  (六)禁止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七)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和不洁物。

  (八)严禁采购无证照商贩经营的食品。

  八、食堂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应从取得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与之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索要购气凭证,建立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在食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化石油气设施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监控,防止发生爆炸及火灾事故。

  九、食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立即向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值班电话:__________

  公司主管(签字):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工程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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