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做好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2、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专项斗争,坚决扫除横行城乡、欺行霸市的地痞、流氓、棍霸及各种犯罪团伙。
13、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灾、生产、交通及治安灾害事故;农村火灾事故同比下降20%。
14、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和五五普法教育,各社区均有固定的法律宣传标语,全年普法宣传达4次以上,受教育面达95%以上。
15、辖区内不发生群众闹事等政治事件(指非法游行、示威、情愿、罢工及集体无理上访等)和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防止法轮功分子和各种邪教实力渗透或混入宗教组织插手宗教事务。
16、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出租房屋登记率达98%,流动人口的登记率达98%,暂住人口的办证率均达到90%以上,做到本辖区内流入流出人口、房屋出租情况清楚,并实行微机管理,积极开展为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律宣传工作,遏制流动人口犯罪。
17、不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加强禁毒、禁赌宣传,积极开展争创无毒街道、无毒社区活动,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毒社区达到90%。
18、深入开展以平安家庭为基础的创建活动。
19、打击和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做好教育转化和防控打击工作,保证发轮功等邪教组织分子去省、进京两个为零。
20、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21、班子集体或成员没有受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处罚),职工(含社区工作人员)、治安联防对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22、与油田、铁路、电力、通讯、地震监测等单位开展企地工建和联防联护。
23、积极配合各级法院搞好已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
24、积极开展综治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达85%以上。
25、街道党政一把手在12月初,对区综治委进行综治工作述职。
26、及时完成区综治委、综治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奖惩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