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 各营运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 各营运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 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
五、 营业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工作是否有遗留、是否有可燃物,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 安全用电,超市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 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 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 认真参加消防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级火灾。
十、 各营运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小组处理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全部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营运部门,一份交安全部备查。
营运单位:
安全单位:
责任人(签章):
责任人(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