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安全责任书(2)

责任书2018-10-12王华老师

  2、较大事件(故):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且影响较坏的;因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力,发生客人或员工轻伤,给酒店造成较大影响的;出现个体政治性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的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3、重大事件(故):发生较大治安、刑事案件,给酒店造成较坏影响的;因主管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力,发生客人或员工重伤给酒店较坏影响的;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3000--8000元之间的;出现一般政治性事件,造成很大影响的;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的损失在3000--8000元之间的;

  4、特大事件(故):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主要责任在部门并给酒店造成极坏影响的;发生客人或员工群体性事件,负责人报告处理不及时或措施不得力给酒店声誉造成极坏影响和损失的;因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力,出现客人或员工死亡给酒店造成极坏影响的;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8000元以上的;出现严重政治性事件,造成极大影响的;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造成损失在8000元以上的;

第二章 权力和义务

  一、 酒店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对各部门的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安全的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或意见。

  2、对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员工安全培训实施业务上的指导。

  3、有权安排酒店各部门人员,组建义务消防队,应付各种险情。

  (二)义务

  1、制定、完善酒店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划、管理制度等。

  2、要加大对各部门安全员的培养力度,在全年安全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四次以上的培训或轮训。

  4、积极保持同各级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的互动,按照三级防火责任制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突击检查。

  二、部门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有权根据部门安全情况和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需要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或细化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有权对酒店提出增加安全培训的次数(要在保安部能够有时间安排的情况下)。

  (二)义务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