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
(签章) (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为零,负伤频率控制为零;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高空跌落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全员佩戴防护措施或制定防护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