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员工安全培训实施业务上的指导。
3、有权安排酒店各部门人员,组建义务消防队,应付各种险情。
(二)义务
1、制定、完善酒店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划、管理制度等。
2、要加大对各部门安全员的培养力度,在全年安全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四次以上的培训或轮训。
4、积极保持同各级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的互动,按照三级防火责任制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突击检查。
二、部门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有权根据部门安全情况和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需要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或细化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有权对酒店提出增加安全培训的次数(要在保安部能够有时间安排的情况下)。
(二)义务
1、严格遵守《酒店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重点目标有人管、重要岗位重点管的管理责任机制。
3、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二次安全工作会议,讲评安全工作情况,并专题分析研究部门安全工作形势,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要定期、不定期,集中和分批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常识,熟悉酒店有关规定和要求(营业部门落实好收市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5、积极发动部门员工参加酒店的义务消防。
6、妥善处理部门区域内所遇到的各种纠纷,对突发的恶性事件,要快速上报或报警,沉着冷静,积极处置,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7、坚决落实酒店总办根据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及时处理并回复酒店总办。如因酒店安全设施设备固有因素,要通报到总办备案。
8、加大对酒店员工的岗位培训力度,将酒店的所倡导的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观念深深映入酒店员工脑海中。
9、严格八小时以外的人员管理,组织好员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要坚决杜绝员工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其它非法活动。
第三章 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安全保卫人员或其它员工,由酒店总经办酌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