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4)

责任书2018-10-12三水老师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随父母租住房屋的),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7.同学之间发生纠纷时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胁、恫吓进行解决。

  18.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的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19.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它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0.学生贵重物品、钱财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师代管,离开教室、宿舍关好门窗。

  违犯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学生安全责任书》如有变更,将重新签订。

  学校(盖章):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xx中学

  二〇xx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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