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项目完工后未发生大小质量事故,甲方全部返还乙方所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4、乙方发生质量事故一切费用在 元以上,甲方不返还乙方所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5、乙方发生质量事故一切费用在 元以下,甲方返还乙方所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
6、甲方返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项目部应对质量管理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实行一定的奖励。
7、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部门查处。
四、补充条款:
五、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 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 乙 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负责人:
二O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