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目标考核责任书(2)

责任书2018-10-12李一老师

  4、其它考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办法及规定:

  1、考核依据:(1)、年度计划书 (2)、部门职责 (3)、岗位说明书。

  2、考核主体:分管领导、机关部室互评、分厂代表考评。

考核责任单位:公司办公室。

  3、被考评单位对照考评标准进行月度小结,与次月3日前报分管领导进行考核评分;同时由考核责任单位组织机关部室及后勤进行互评;组织相关方(分厂代表)进行考评。于10日前将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基本分95分,每±1%,按照所在单位当月人均考核奖励的±10%进行调整。

  4、正、副职年薪按照公司文件规定执行。正职年薪基数按照生产分厂的平均数为基数,结合本单位年薪系数及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得分进行计算,每±1%,奖罚其单位负责人±0.5%。

  5、正、副职年薪及其它事宜按照《**年经济责任制原则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各单位绩效考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根据企业情况适当修正。

  四、考核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绩效目标任务下达之后,部门内部要组织员工认真讨论制定措施,保证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如因绩效考核需要调整指标的,以届时出台的方案为准。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部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未尽事宜,在以后的运行中另行修订、完善。

  分管领导(签字): **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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