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为重点,以治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目标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研究落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工作的结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增强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效。
8. 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相互配合,积极协调,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9. 切实加强和深入推进监督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以落实《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为重点,坚决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对所属单位财务制度执行和对建设项目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10.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做好信访群众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推行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问题;加强和改进信访督办工作,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二、责任范围
局党委书记、局长龙源飞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班子、局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潘怀雄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伟对分管的规划股、建管股、质安监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生宁对分管的房管所、住保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俊对分管的市政大队、环卫站、路灯所、园林绿化站、市政公用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纪委副书记农恩福协助党委书记、副书记对本系统的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责任制具体内容
1、按照班子的分工,协助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督促所分管的股室、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