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措施落实到位;定期开展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演练。
9、建立和完善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加强青少年法制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在校生犯罪率为零;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学校和反邪教警示教育等活动。
1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旬检查月报告制度,落实学校事故报告工作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制度。
三、奖惩
1、以上十项责任目标,有一项未达标的学校不得评为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有二项未达标的学校取消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当年度评优资格,并通报全县。
2、对认真执行责任书,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县级或县级以上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县教育局给予嘉奖或表扬。
3、对不认真执行责任书,工作不深入,安全工作机构不健全,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单位安全管理严重混乱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对责任人限期改正或通报批评;严重失职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县教育局、学校各执一份。
***县教育局学校(园):
局长:校(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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