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2)

责任书2018-10-12三水老师

  2、家长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

  3、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4、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5、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不得无理纠缠,大闹学校。

  6、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7、家长每学期至少到学校两次,了解学生的学习、纪律等各方面情况,及时到校参加家长会。

  四、寄宿户主方面

  1、为学生提供较好的生活和学习服务。合理收取住宿费。

  2、必须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住宿条件。否则承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3、寄宿生如发生违纪或违法案件,应当坚决制止教育,并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和家长,不得瞒哄包庇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事故。

  4、不得容许学生与学生或者与外来闲散人员在住户投宿、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聚会,或者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相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不良行为。

  5、每天晚上必须检查寄宿生就寝情况,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窜宿。

  6、为学校巡查寄宿生提供方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巡夜工作。

  7、学生有困难热情帮助,有病时积极协助就医治疗。

  五、本责任书一式一份,由班主任执存,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毕业或本期结束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律。本责任书由白店中学负责解释,各方应严格遵守。如学生发生问题各方协议解决不成时,申诉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处。

  班 级:  学 生:

  班主任:  学生家长签名:

  寄宿生:  寄宿户主签名: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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