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安全责任书(2)

责任书2018-10-11三水老师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分割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与家长: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不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5、严禁玩炎、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不按规定乱吃乱住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17、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8、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出门,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9、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21、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2、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3、凡走读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家长负责。

  2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5、学生入校后,自行车一律存放在规定处,禁止乱摆乱放;严禁在校园骑自行车,如有违背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转学或毕业终止。

  ××小学  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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