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责任书(2)

责任书2018-10-11李一老师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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