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及责任人取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的资格,并降低年终工作目标奖12个等级:凡责任单位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一次重伤9人以下的事故;虽无人员伤亡其事故经济(财产)损失一次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和目标否决: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虽无人员伤亡其事故经济(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事故;年内连续发生两次各死亡2人的事故;发生三次各死亡1人的事故。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下达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各执一份,经下达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生效。
下达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年月日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