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2)

招生资讯2018-06-09李一老师

(三)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


  1、经所在中学审核过的申请表;


  2、个人陈述(阐明申请理由、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学科特长、性格特点、学习能力、社会活动、科技创新、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1000字左右,要求由考生本人手写);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证明学科特长的成果或作品(加盖中学公章);


  上述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3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对材料不全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审核。


  申请材料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第四条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于4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二)考核


  1、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与工程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7个学科大类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2、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一组进行小组面试;


  3、在面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考生将安排第二轮专业考核。


  时间:2016年6月14日-15日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考核分组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和公示


  各学科大类按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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