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2)

招生资讯2018-06-09三水老师

)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形成的综合成绩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进入全国总决赛并获奖的考生)可结合报名材料审核情况,免予考核直接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


  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名单将在2016年6月22日之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为自主选拔录取获得合格资格的相应学科大类中的专业。


  七、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二)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中的专业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上的,满足填报志愿中前两个专业之一;无法满足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确定专业时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填报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为准)。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2)。


  (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录取的考生,新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如有转专业意愿,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申请转专业。


  八、监督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十、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6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大学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


  附件1:


  兰州大学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学科大类专业名称授予学位招收考生科类所属学院
人文学科类汉语言文学文学文科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2个专业)文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文学
哲学哲学哲学与社会学院
历史学基地班历史学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3个专业)历史学
民族学法学
外国语言类英语文学外国语学院
俄语文学
日语文学
德语文学
法语文学
社会科学类社会学法学哲学与社会学院
教育学教育学教育学院
法学法学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法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2个专业)法学管理学院
管理学基地班管理学文理兼招
管理学类(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5个专业)管理学
应用心理学理学教育学院
经济学基地班经济学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4个专业)经济学
数理信息类数学基地班理学理科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工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学
通信工程工学
电子商务工学
教育技术学理学教育学院
物理学基地班理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理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工学
材料物理工学
材料化学工学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与核技术方向)理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工学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工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基地班理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生命化学类核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理学理科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工学
化学类(含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功能材料4个专业)理学、工学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3个专业)理学生命科学学院
地球科学类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2个专业)理学理科大气科学学院
地理学基地班(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3个专业)理学资源环境学院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理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理学
地理信息科学理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工学
环境科学工学
环境工程工学
地质资源类(含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理学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理学
土木工程工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地质工程工学
医药类临床医学医学理科医学院
麻醉学医学
医学影像学医学
医学检验技术理学
护理学理学
预防医学医学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管理学
口腔医学医学
药学理学
草业科学类草业科学基地班农学理科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草业科学农学
农林经济管理管理学

  2016年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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