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松花江畔——北国冰城哈尔滨市。学校是入选首批国家“211工程”建设、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三海一核”(船舶工业、海军装备、海洋工程、核能应用)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哈尔滨工程大学具有光荣的历史传统。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1970年,在哈军工原址,以海军工程系全建制及其他各系(部)部分干部教师为基础,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2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96年进入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2年设立研究生院;2007年,由国防科工委、教育部、黑龙江省政府、海军四方共建;201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学校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校园建筑中西合璧,飞檐碧瓦,气势恢宏。现设有船舶工程学院、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水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国家保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国际合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防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等19个学院,以及外语系、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等4个教学系、部、中心。学校设有40多个科研机构以及150多个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其中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2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2个,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级电工电子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图书馆共有藏书295余万册。
二、自主招生有哪些程序
1.试点学校根据该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2.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近年来,有些院校已经不再区分应往届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有些院校已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