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5南京淮安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考生”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结合我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南京农业大学将在南京市和淮安市的优质生源基地中学中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考生”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省级重点中学高中毕业生,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3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推荐: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者;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高质量文学作品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综合能力突出且获得省级荣誉称号者含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等)。
二、推荐人数
获得我校“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校长可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附件一)。
三、实施程序
1、获得我校“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和校长,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我校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的高中毕业生。
2、获得推荐资格的中学,须制定本校“实名推荐”的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内容,在本校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对取得“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3、获推荐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填写由学校寄出的《南京农业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考生”报名表》,并按要求附相关报名材料,经中学校长实名签字盖章后,及时提交学校招生办公室。
4、我校根据中学校长所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合格后,即可获得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享受自主选拔拟录取考生相关政策。
5、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对获得“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校长、推荐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实施流程
1、1月3日—1月15日,获得我校“实名推荐制”资格的中学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将中学选拔方案及被推荐学生信息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完成中学网上材料报送和学生网上报名工作。
2、1月22日前,中学将报送材料及学生报名材料邮寄我校招生办公室。
3、1月23日--24日,招办组织专家对中学上报材料和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4、1月26日,被推荐学生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审核结果及复试通知。
5、3月1日,参加我校复试,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