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截止1月10日(2)

招生资讯2018-11-08王华老师

(三)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1、校长直荐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校园日活动)。

2、中学推荐的考生,无需初审,可直接参加笔试。

3、学生自荐,须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初审结果将于1月15日在网上报名系统内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

(四)报考费支付和准考证打印

校长直荐、中学推荐的考生以及初审合格的自荐考生请于2月15日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支付报考费壹佰元(¥100)(登录系统后请按照提示操作)。

成功付费后,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月25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请中学盖章确认。准考证为笔试必需,校长直荐的考生无需打印。

(五)笔试安排

时间:3月8日(一天);

科目:文科-阅读与表达、数学思维与逻辑(文);

理科-阅读与表达、数学思维与逻辑(理)。

其中“阅读与表达”重点考核考生的中英文阅读与表达能力。

地点:全国多处设有考点,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时就近选择;具体时间与考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卓越教师计划”和“大夏计划”分项目、分文理科分别排序、划定资格线,笔试成绩达线的考生可获得参加面试(校园日活动)资格。笔试成绩将于3月下旬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六)校园日活动(面试)

学校通过举办校园日活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能;对于申请“卓越教师计划”者,还要评价其从事教师工作的潜能。

校园日活动主要包括专家面试、团队互动和心理测试,申请“卓越教师计划”者还须参加讲台体验活动。

(七)选拔录取

1、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

“卓越教师计划”—以专家面试(40%)、团队互动(20%)、讲台体验(40%)表现为主要依据,参考心理测试,确定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名单。我校根据获得预录取资格文、理科人数,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大夏计划”—以专家面试(60%)、团队互动(40%)表现为主要依据,参考心理测试,确定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名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公示预录取资格名单

我校将把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备案,并报送给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

3、填报高考志愿

被“卓越教师计划”预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单独下发的专业及计划填写志愿表,并按要求邮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 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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