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等6校2016年自主招生"自强计划"初审结果公布
本网讯 从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获悉,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六校的“自强计划”初审结果已经公布,考生可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详见下文:关于公布“自强计划”初审结果的公告
各位考生:大家好!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六校的“自强计划”初审结果已经公布,即日起可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各校组织的后续相关选拔和测试活动,具体办法由六校根据各自情况和政策分别在各校的本科招生网公布。除清华大学之外的其他五校“自强计划”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2日上午9:00,登陆“AAA测试”报名网站(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进行注册、报名。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9日至1月20日到清华大学参加笔试和综合面试。从2016年1月6日起,考生可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自强计划”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如需申请普通自主,可根据各校公布的自主选拔录取简章要求进行报名申请。我校将为所有参加我校“自强计划”复试的考生每人提供一张面值50元的餐卡,用于解决考生在校期间在食堂的餐饮;同时,我校已与校内服务楼(清华大学照澜院,60元/床位/天,010-62783663)和东门外清华园宾馆(海淀区成府路45-1号,160元/床位/天或230元/床位/天,010-62573355)进行沟通预留部分床位,考生可报到当天凭准考证、身份证直接前往办理入住手续,不接受提前预定。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强计划”复试期间存在住宿困难的,可发传真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向我校申请资助。我校将酌情解决部分住宿费用。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10)62770334 62782051传真(自动):(010)62782061邮箱:zsb@mail.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