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省提前录取志愿录取已全部结束,我市批次录取志愿学校的录取已经启动。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前全部结束。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按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若考生中招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还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从去年起,我市普通高中录取不再发放录取通知书。我市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如果被录取,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
别忘了征求志愿
我市批次录取志愿设置两个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在批次录取志愿学校录取时,如考生成绩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且已被录取,则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报有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但分数线需提高10分,并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批次录取志愿中,第一志愿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扶贫专项计划生。这些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招生区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招成绩若在该校所属区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可填报征求志愿,参加该校的补录。如果所有的普通高中都完成了招生计划,则不再征求志愿。
我市考生在录取期间应及时关注自己的录取状态,并留意市教体局发布的录取信息。如果符合征求志愿条件,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2017年商丘市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注:
1.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345分;
2.如分配生计划完不成,剩余计划将转录统招生。
分配生和扶贫专项计划生最多降50分录取
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