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体艺特长生录取:根据《萍乡市中考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暂行规定》(萍中招字〔2011〕5号)文件要求,各重点高中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测试,专业设置为体育、艺术(声乐、器乐、舞蹈、体育舞蹈)、美术专业。报名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7月5日左右完成统一测试工作,严格按照体艺招生计划录取。今年我市体育特长生成绩参考2016年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标准。
体育免试生资格: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教育与体育行政部门合办的体育比赛,取得省级以上前六名或者市级前三名的;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③统招生录取:根据重点高中和重点建设高中的招生范围,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一次性录满30%的计划,再根据公布的70%均衡招生计划,从填报了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当中,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有学校在划定的均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仍未完成下达的均衡招生计划,县(区)中招办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对所有未录取的符合均衡招生资格的本县(区)考生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④一般高中的录取办法由各县(区)中招办负责制定,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录取。凡上统招分数线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应录取;如统招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降分录取直至完成统招计划。
⑤公办高中不得跨省、市招生。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录取,跨省、市招收的考生其中考成绩应达到当地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考成绩证明、录取通知书后方可录取。公办高中接收具有萍乡户籍返乡就读的学生,按转学流程办理手续。
所有录取工作完成后,市中招办统一提供各校统招新生花名册,并发放统一的录取通知书。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作为验印学籍的唯一凭据,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