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切实做好2016年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范围与对象
全市参加2016年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6年4月11日至18日。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市今年体育考试采取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测试两部分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占15分,体育测试成绩占15分。
(一)平时体育成绩
平时体育成绩的计取办法为:以初一、初二和初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计取。每学年满分为5分,其换算办法为:85分以上为5分,70—84分为4分,60—69分为3分,59分以下为2分。3学年共计15分为满分。
(二)体育测试
1.体育测试项目及分值规定为:
1000米(男)、800米(女)5分;1分钟跳绳5分;坐位体前屈5分。
2.体育测试的评分标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要依据,结合我市实际,作适当调整,评分标准另发。
四、报名工作
1.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填报体育考试报名表,考生报名和体育测试准考证统一使用武汉市市编初中学段学号。各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站)会同基教科审验学号,经审验合格后,由学校到区体卫艺科(站)集体报名,领取考试准考证。2016年3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试。
3.各区在完成报名工作后,应按规定将所有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平时体育成绩录入微机。
五、考试办法
1.平时体育成绩的测试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对测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
2.体育测试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