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实施
1.考试方案按《2016年宿迁市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方案》(宿教发〔2015〕13号)执行,中考总分为600分。文化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实施。具体考试时间、科目与分值为:
6月16日上午(8:30-11:00),语文120分;
6月16日下午(15:00-17:00),物理、化学10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
6月17日上午(8:30-10:30),数学120分;
6月17日下午(15:00-16:40),政治、历史100分(政治40分、历史60分);
6月18日上午(8:30-10:10),英语100分(其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15分,提前单独组织考试)。
地理、生物分值计30分。
体育考试分值为30分。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另文下达。
2016年初二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6月19日上午9:30-11:10进行。
2.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基本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标准和时间段,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以及市直初中的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统筹组织实施。
信息技术和研究性学习考查,由县(区)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和标准,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3.各县(区)在实施考试过程中,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信度。对考试中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