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共安排中职招生计划44381人
合肥日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在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中等专业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等各方面因素,我市编制了2016年合肥市中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指导性招生计划,今年计划招收44381人,对于未经批准的或已明文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得擅自招生。
据悉,2016年全市共安排中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计划44381人,其中高职院校中专部招生5770人,省属中专学校招生11160人,市属职业学校招生12610人,县(市、区)属职业学校招生14410人,省内其他市在肥招生431人。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计划,按照相关规定,除师范类、卫生类等专业外,各校在招生录取时,可在确保办学条件的情况下,自主增加招生规模。招收初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为3年;艺术类部分专业招收小学毕业生基本学制为6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减少修业年限。鼓励各校在做好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积极举办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中专学历教育,学制原则上为一年,对订单培养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延长学制。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专业,一律不准招生。未经该文件公布的学校不能安排招生计划,不得招生。
据了解,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今年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开展春秋两次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坚决禁止有偿招生、虚假不实宣传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将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