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考招生政策有四大变化

中考资讯2018-08-03李天扬老师

本报济宁讯(记者朱雪梅)记者从4月30日召开的2015高中段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今年中考招生政策有四大变化。

全面取消择校生录取。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工作相关要求,自2016年秋季入学起,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择校费,全面取消择校生录取。

进一步扩大了高中段学校招生规模。为进一步普及高中段教育,今年部分高中学校挖掘潜力,增加了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增加专业设置,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需求进行专业设置。同时考生还可报考普通中专、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3”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济宁招生考试网查询,到当地招考中心填报志愿。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其学业成绩考试作为上述各类学校录取依据。

市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兖州区招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兖州同城化发展要求,兖州区初中毕业生既可报考兖州区普通高中,也可报考济宁一中、育才中学、济宁学院附属高中三所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和城区考生同等待遇。

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段教育的入学需求,为考生提供多次选择机会,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五所普通高中学校设置了第二阶段招生计划。

第一阶段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6日至22日,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可报考两个志愿,第一志愿报考范围为城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及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志愿报考范围为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至19日,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设置第二阶段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可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济宁学院附属高中、济宁二中、任城区英才中学、高新区高中、高新区第二高级中学(仅可填报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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