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省示范高中定向分配计划招生工作通知(2)

中考资讯2018-07-27李一老师

六、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组织领导。实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办法,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涉及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地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对各地贯彻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改革规定情况的检查,对不按要求执行招生改革政策、敷衍应付、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和学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评优一票否决、取消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等,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规定和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各市(州)教育局请于6月30日前,将本区域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校情况汇总上报我厅基础教育处。8月20日前,将定向分配计划完成情况和比例汇总上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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