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重点高中招生
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公平、公正且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根据《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中心城区省重点高中的招生办法补充以下几条规定:
一是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统招生(含均衡生)统一以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进行报名和录取,考生报考代码使用:0901001。所有录取到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的统招生(含均衡生)由市中招办按规模比例进行分配。
二是省级重点高中(“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宜春三中)划为同一批次填报志愿,即考生报考省重点高中只能在“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宜春三中之间二者选一,考生填报的省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和均衡志愿必须一致。
三是根据考生志愿,按统招计划减去特长生计划1:1比例分招生学校划定中心城区省重点高中统招分数线,比照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120分划定均衡招生最低控制线。
四是特长生招生人数控制在统招生人数5%以内,2016年宜春中学计划招收特长生41人(体育特长生33人,其中:男子田径18人,女子田径8人,男子篮球5人,健美操2人;艺术特长生8人,其中:声乐2人,器乐2人,舞蹈2人,美术2人)。宜春一中计划招收特长生41人(体育特长生25人,其中:男子田径11人,女子田径4人,男子排球3人,女子排球4人,女子篮球3人;艺术特长生16人,其中:声乐3人,器乐5人,舞蹈3人,美术5人)。宜春三中计划招收特长生70人(体育特长生25人,其中:男子篮球10人,女子篮球5人,田径10人;艺术特长生45人,其中:美术30人,音乐15人)。
五是为保证宜春三中生源质量,中心城区省重点高中正常录取结束后,允许宜春三中从未被省重点高中录取的历届初中毕业生等高分考生中择优补录200名。
六是为了维护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已经统招和均衡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得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