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两类考生持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名资格认定表到县市区招办补录基本信息、采集照片,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按照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信息进行填写,并且要与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有学籍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的,由学校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更正相关学生学籍信息,并汇总学生户籍证明,填写学生学籍信息更正表,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审核、盖章。网上报名系统中学生信息更正后,学生再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招办、学校需完成以下工作:
(1)各学校认真审核本校学生的网报情况。在经学生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后,将因特殊原因未报名的学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做无效标记。
(2)学校打印学生报考信息确认表,并由学生认真核准后签字。
(3)学校将学生报考信息确认表和经县市区教体局审核的学生学籍信息更正表一并上报县市区招办。
(4)有就读五年制高职专科意愿的考生,对照户口簿复印件一一审查核对基础信息,信息不一致的必须以户口簿为准。
(5)学校完成学生网报信息审核后,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生成报名号(报名号生成规则见附表3)。
(6)各县市区招办将学生报考信息确认表、学籍信息更正表、省(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学生和社会考生的相关审核资料汇总存档备查,保留三年以上。
5、市内在读初2012级学生的照片信息由学校统一采集,并于5月10日前上报县招办;外省(市)返回的绵阳籍考生、社会考生的照片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采集。采集的照片文件一律以19位国网学籍系统学籍号为文件名。
6、各县市区招办于5月15日前完成学生报名信息、照片信息的复核,审查无误后,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并进行报名数据备份工作。
7、市招办依据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提供的报名数据统一生成考生准考证号,由县市区招办负责打印和核发《准考证》。
8、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籍号是唯一的学生学籍编号,有严格的组成规则,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得另定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学生学籍号的审核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把关。
(二)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专业)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