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等科目的操作能力考查结果将连同初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起,同时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四科成绩转换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非D即入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考查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操作能力的考查工作由市、县两级基教科(股)统筹管理,分别由电教、仪器装备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从2016年开始,将音乐、美术、劳技、研究性学习列为考试考查科目,由县市区组织,学校具体实施。考查结果将以等级呈现方式作为普通高中录取依据。
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负责录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包括:
⒈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⒉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校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六、考试组织
中考考试组织实行县市区负责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要求负责制定组考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置要按照相对集中、安全、便于管理等要求,原则上要求就近设置到普通高中学校,具体设置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报市中招办备案。
试卷运输必须采用车况良好、密封性能良好的金属密封车(县市区到考点可以采用小车、面包车);试卷启封前属国家秘密级事项,所有考点必须设置保密室。试卷保密期间,保密室必须配备专职保密员两人以上,任何时候保卫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各考区、考点必须按照组考工作要求成立考试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防各种意外事件和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有关中考组考工作的其他规定,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考点严格按照《娄底市中考考务工作细则》执行。
七、志愿填报
㈠志愿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小幼教批(农村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指标生批、省级示范高中批(含省级特色学校,下同)、特长生批(普通高中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招生)、一般计划批、择校生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