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为不断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基教、职成教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基教、职成教、计财、督导、纪检、监察、教师工作、社管、教研、装备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益阳市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基教科),由基教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基教科、职成教科副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牵头组织本区县(市)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并于3月中旬将本区县(市)考试与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我局审批后实施。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市直有关学校相应工作按属地原则,服从当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
二、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资格认定工作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益教通〔2011〕34号)要求,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输入“益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录取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招管理系统)。
要高度重视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录取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3A以上,其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两个维度必须达到A等,且6个维度中最多只能有一个C等(其余为C等以上)。录取到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为2A以上,且“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两个维度必须为B等以上。按照我局有关文件要求,凡不能向学校提供社会义工活动有效证明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公民素养”维度不能认定为A等。
初中毕业生资格由学校认定,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均为C等(含C等)以上,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科(含体育、艺术)成绩及格或通过补考及格,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道德品质”或“公民素养”为D等的,缓发毕业证书。须在一年之后到其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其“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已达到C等以上的标准方可补发毕业证书。
- 合理安排和引导初中毕业生分流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招生宣传、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网上评卷、统一工作进度”和“控制普职比例、控制普高规模、控制办学班额”的要求,合理安排招生工作和招生计划。
我局将依据学生生源状况、普职协调的要求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区县(市)。各区县(市)要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按照标准班额(50人/班,学考九科一次性合格率低于85%的学校按45人/班)下达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并报我局审核。各区县(市)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逐校制定毕业生分流计划,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要严格控制学考成绩较差的学校招生计划,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减少招生计划,缩小班额。
四、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志愿填报工作
坚持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我局将审核市内公、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类学校的招生资格和招生控制性计划,对取得招生资格的学校将在《2015年益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中予以公布。未经我局审核备案并公布的学校不得在我市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和招生活动。
认真做好中考政策宣传。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有关招生政策和改革内容的宣传力度。要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配合“全市职业教育招生宣讲团”做好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检查、督促各初级中学将我局印制的《2015年益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张贴到校、到班,将《2015年益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发到毕业班级学生手中。学校要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培训会,认真做好《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和回收存档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信息。
认真组织学生志愿填报,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详见附件1)完成。今年,学生所有志愿均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各初中学校要于7月7日组织本校全体考生集中开展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考生要在初中学校的指导下,填写纸介质志愿表,送学校存档备查,同时填报网上志愿。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网上志愿填报须知》,让考生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强调志愿填报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确保纸介质志愿与网上志愿填完全一致。非择校生各类志愿在公布中考成绩和成绩分段统计后填报,由学生及其监护人于7月11-13日在益阳教育网(www.yiyedu.com)上填报,每类只能填报1个志愿,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从填报的“志愿1”对象中录取。择校生志愿于7月29日-31日在益阳教育网上填报。学生及家长对志愿填报自行负责,密码由学生及其家长掌握。
五、切实抓好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制度。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既是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又是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招生考试。在我市就读而未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不但不能录入高中阶段学校,而且将计入毕业学校年度辍学率。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我局组织命题、制卷、组考、评卷,全市统一考试的科目,考试总分为102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思品、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其中经典诵读知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以5-10分纳入语文、思品、历史等学科考试;创文创卫知识以5-10分,国防人防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禁毒防艾知识各以5分纳入思品学科考试;创“两型”社会知识以10分纳入地理学科考试),除思品为开卷考试外,其余科目均为闭卷考试。全市文化科目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2。二是由我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要求,由各区县(市)自行命题、组考、评卷的科目,考试总分为180分,其中体育100分(含体育健康知识考试20分),艺术50分(音乐、美术各25分,艺术和体育健康知识可以分卷合堂考试),实验操作30分。体育考试按《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益教通〔2015〕9号)、艺术考
试按《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艺术考试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4〕18号)、实验操作考试按《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初中毕业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益教办通〔2009〕15号)要求执行。三是区县(市)可自行申报组织信息技术试点考试,其组考方案和分值报我局中招办备案。凡没有进行试点考试的,必须按规定要求组织进行考查,考查按《关于做好2011年益阳市普通初中毕业信息技术考查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1〕31号)要求执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市内2015年初中毕业生没有参加初二生物和地理考试的,今年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初二生物和地理考试,休学、外地转入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凭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证明单”办理相关手续。
各区县(市)要根据我局的组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组考方案,选配素质较好的高中教师担任考室的主监考。有申报计划的区县(市)教育局要将报考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的考生集中在一个考点考试。要严密组织考试,严防试卷泄密和考试舞弊行为。评卷工作由我局统一实施网上评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查卷。6月20日前各区县(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育测试成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艺术考试成绩、试点考试等成绩和优惠加分信息统一汇总到中招管理系统并报送我局中招办。
六、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3]3号)要求,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五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自主招生、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监督”的原则,实行统一安排、阳光操作,确保同级同类学校和同等素质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达到初中毕业要求,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学生方可录取到高中阶段招生学校。
益阳市一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县(市)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区县(市)内招生。中职学校招生全市统筹,考生可以跨区县(市)填报市内任一中职学校,各区县(市)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大市外招生力度,跨市(州)招生的中职学校名单及其招生计划由区县(市)报我局职成教科汇总审核。
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初中学校(区县市报工作方案时上报具体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由在该校就读3年的快车教育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获得,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学校公费录取分数线的90%。
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转变培养模式,积极创建特色学校。非音体美特色的省示范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计划的2%,且必须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招收部分其他特长生(不含音体美特长生),但自主招生比例不能超过5%。学校招收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和测试办法须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布后实施。
严格执行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今年择校生比例在省厅未出台新的政策前为非择校生计划的10%(若省厅出台新的文件则执行新政策)。申请择校的考生根据中考成绩,在符合“限分数”政策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择校志愿,并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择校手续后,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严格执行学生优惠加分政策。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6分、4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4分、2分;烈士子女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聚居乡的加20分,散居城镇的加5分,散居农村的加10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其他不再享受加分。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批次分阶段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各区县(市)组织录取,录取方案和所属学校录取线于8月1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中等职业学校由中招部门提供志愿信息,由学校自主录取。初中起点本科小学教师和初中起点专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各区县(市)省级示范性以外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于8月25日前报我局中招办审批,并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上报新生学籍。上报的新生信息必须包含姓名、中考报名号、中考总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等内容,经区县(市)教育局审核,由我局职能科室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凡未经我局审批录取的新生,或未按要求上报新生信息及信息上报不全的,将不予注册。
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严格中招工作程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规治考,要按照2015年益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开展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中招工作有条不紊。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其它学校已录取公示的学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严禁高中学校私自招生,采用承诺免除学杂费和生活费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和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凡超计划、低于录取控制线等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严禁在招生工作中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对外泄露学生报名与考试信息。严禁在招生中设置壁垒和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隐瞒招生信息,限制志愿填报。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强迫或误导考生报考指定学校。各级教育审计部门要加强招生经费和办学经费审计,对违规开支或支付招生经费的学校,要责令退赔并予以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对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益阳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益教联〔2014〕10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15年益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全市文化科目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益阳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5日
附件1:
2015年益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