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考报名考生注意事项

中考资讯2018-06-28三水老师

本网讯2016年沈阳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3月6日8:00至3月16日16:00(公休日不休息)进行。今年,我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中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为方便考生报名,沈阳市招考办特别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报名。

2.具有我市户口、在外地就读并拟回我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报名。

3.具有我市户口或初中毕业证并拟在我市升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报名。

4.报考师范学校的须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中的年龄不受限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初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等。

(二)初中一、二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二年级学生、具有我市户口并在外地就读拟回我市升学的初二年级学生须参加报名。

2.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一年级学生须参加报名。

●报名办法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生学校参加集体报名,其中户口不在毕业生学校所在区、县(市)的,也可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在外地就读的快车教育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属《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居民人与户口分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沈教委函字〔1990〕64号)规定的杨士、于洪、北陵等3个街道办事处城市户口毕业生,可在所在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挂靠区招考办报名。

铁西区大青乡、翟家镇、大潘镇、彰驿镇、高花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于洪区招考办报名;铁西区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辽中县招考办报名。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毕业生在皇姑区招考办报名。

考生(不含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考生)享受报名所在区、县(市)相应的招生政策。

2.毕业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交验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证明。其中集体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往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交验初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经区、县(市)招考办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外来毕业生(非我市户口但在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了居住登记,具有我市初中学籍或毕业证的初中毕业生)交验户口簿时须同时提供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经区、县(市)教育局、招考办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3.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全市统一发放的报名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可在报名单位登录、也可自行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录入报名有关信息。我市初中学校的快车教育在毕业生学校领取报名号和密码,其它考生在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领取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上网录入报名信息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进行计算机摄像,并认真核对计算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签字确认后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动。因填写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时,考生须签订《2016年沈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中等学校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遵守考试各项规定等。

4.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等费用。其中报名考试费60元,体育考试费10元,合计70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非〔2006〕376号)精神,我市对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应届考生、在城市市区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免收60元报名考试费和10元体育考试费,合计70元。

(二)初中一、二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1.初一年级学生在学校参加集体报名。

2.具有我市学籍并在2016年参加过学业考试报名的初二年级学生,只须修改有变动的信息;具有我市学籍未参加2016年学业考试报名的初二年级学生在学校参加集体报名;具有我市户口并在外地就读拟回我市升学的初二年级学生,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3.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经区、县(市)招考办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4.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全市统一发放的报名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可在报名单位登录、也可自行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录入报名有关信息。

考生上网录入报名信息后,初一年级学生及未参加2016年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初二年级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进行计算机摄像,并认真核对计算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签字确认后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动。因填写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时,考生须签订《2016年沈阳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遵守考试各项规定等。

●报名流程

招考部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报名号和密码→网上录入考生报名信息→招考部门为考生进行计算机摄像→招考部门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校对报名信息并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温馨提示

1.根据《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调整方案(试行)》(沈招考委发〔2013〕12号)精神,从2016年开始,初中毕业生实行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从2016年开始,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的分数既是初中毕业生升学的重要依据,也是初中毕业生的毕业成绩。

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中各年级学生,具有我市户口、在外地就读并拟回我市升学的初二、初三年级学生,具有我市户口或初中毕业证并拟在我市升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报名。

2.我市对集体报名的考生实行“送考到校”。报名期间,各区、县(市)招考办将直接到学校为考生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

3.2016年沈阳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输入报名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输入报名信息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回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的本市初中学校快车教育,须在毕业生学校办理考生基础信息转出手续后,到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进行报名。

5.考生首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必须更改初始密码,考生须牢记自己的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报名信息被修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忘记密码,考生须及时向报名单位报告,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6.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不得再进行改动。因信息录入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报名期间,市招考办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96789-7、22700692和监督投诉电子信箱:zkts@syzsks.com,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自觉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考生还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网址:www.syzsks.com)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为方便考生了解有关报名的政策和规定,沈阳市招考办将于3月4日18:00—20:00,在“沈阳招生考试网”(网址:www.syzsks.com)举办报名网上在线咨询活动。届时,市招考办将针对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提出的有关问题为考生和家长进行在线解答,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届时参加网上咨询活动。

●沈阳市及各区、县(市)招考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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