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设置由各考区本着安全、尽量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同一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来自两所不同的学校或单位,且不能监考本人所在学校的学生。
四、成绩公布与管理
(一)科目分值及成绩呈现形式。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两种方式呈现。成绩达到科目总分的90%(语文达到85%)及以上记为等级A(优秀);达到75%至89%(语文达到75%-84%)记为等级B(良好);达到60%至74%记为等级C(合格);59%及其以下记为等级D(不合格)。
(二)考试成绩查询。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6月30日前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进行查询,或到原毕业学校领取考试成绩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是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除按市教育局要求提供的个人成绩通知单和查询方式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更不得将本次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县区、学校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五、工作要求
(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由市、县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里成立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县区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方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了解考试政策,增强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并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二)要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阅卷、分数统计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报名、考试和阅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级教育纪检、督导等部门要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市教育局将把各县区考试组织情况作为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手段,督促各有关学校和人员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今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