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未选考项目需提前在相应的记录栏内划“\”。每位考生在选考X1和选考X2中各有一个项目的测试记录。
2.除“游泳、中长跑”项目记录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外,其余项目记录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1位。
3.“游泳、武术、健美操、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中长跑”每人测试一次。其余项目每人测试两次,取其中最好一次记录成绩。
二、考试组织
(一)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各考点学校要在考试区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分开设置侯考区、检录区和考试区。各项目测试区域除涉及该项目的考务人员和考生可以按规定进入外,严格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以保证考试不受一切干扰。
(二)各校体考小组根据统一编排的项目测试记录册上考生顺序号,制定本校学生考试入场顺序。提前半小时集合考生,当面讲解注意事项和要求,带领学生做好考前热身活动。
(三)按班级由各校体考小组成员带队到达指定候考点,经测试人员验证身份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场保持安静、有序。体考小组人员根据考试进展情况,及时调动学生进入考场,保证考试进度紧凑、进展顺利。
(五)学校体考小组成员和考生要听从测试组安排。若有疑问可与测试组负责人联系,不得干扰考场秩序和考试进度。
(六)测试人员应做到认真、耐心、负责、公平、公正、公开。
(七)测试人员要当场宣布考生参加该项目的测试记录(如:立定跳远2.30米)。
(八)考点学校现场要设立医务小组和值班车辆,准备好必需的药物及医疗设备,预防并处理伤害事故。
三、考后工作
(一)县市区信息组工作人员负责及时将测试数据收集、汇总。测试记录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考点学校,一份由县市区保存,一份报市教体局学体科。各县市区根据测试记录折算成绩后汇总,并及时返回各学校进行公示。
(二)各县市区测试完毕,经公示无误后,按统一要求的格式合库,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体局学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