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学生体育免考审批表》经学校公示合格后上报县(区)教育局,再由县(区)教育局审查后,统一将上述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局核实通过后,该生体育成绩按满分10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除取消该生的免考资格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因临时活动受伤、心脏病、心肌炎以及不能承受一定强度运动的其他疾病而不能参加升学毕业统一考试或日常考核的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进行补考的除外),需出具市级以上医院(各县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连同《学生体育免考审批表》一并上交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通过后,日常考核成绩按总分的70%计分、毕业统一考试成绩按总分的60%计分。
无故不参加日常考核和毕业升学统一考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记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