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肃考风考纪。各校要认真、广泛、深入地开展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强化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各考点学校要充分认识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考试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严谨、细致、务实地抓好组考工作,确保招生考试顺利完成。
(三)严格录取管理。
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数;不得擅自输送和接纳各种挂读生,注册学校与就读学校必须一致。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生、回原籍考生、符合报考省一级重点普通中学的非温岭户籍考生名单以及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体育特招生名单均要在报名点学校、温岭招生考试网(www.wlzsks.com)或温岭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四、本实施意见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考试工作由温岭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