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冬季征兵政策简介
(一)文化要求
1、男青年: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年龄要求
1、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的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应征入伍。
2、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年满17至19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四)体格条件
体格基本条件为:男青年身高162cm以上,女青年160cm以上。今冬征兵适当放宽了体重、文身(瘢痕)和视力等体格条件要求。
二、高校毕业(在校)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一)优先考学提拔。同等条件下,高校(在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