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征兵办公室征兵政策解读

云南征兵网2018-11-17王新老师

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办法,是全社会尤其是适龄青年及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为方便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了解有关政策规定,文山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采取问答形式,对相关政策规定摘录如下,供大家参考。

1、问: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答: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基本条件为: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为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为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为合格。

2、问:公民应征入伍在年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高校生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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