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9年实施高考改革不再分文理科 实行3+3模式 素质评价成高校录取参考
经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教育部同意对《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备案。同时,教育部已批复同意云南省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目前,省教育厅已经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全省5所高中试行《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起开始实施。
将推行合格性、等级性两种考试
根据《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起,云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普通高中所有科目及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能力均设置合格性考试,其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为全省统一考试,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除语文、数学、英语3科之外,还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考生根据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省教育厅将适时出台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办法。
合格性考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等14门及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的实验(动手)操作。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由省教育厅制定统一标准,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将更丰富
结合云南省巳实施的《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和工作实际,特制订将在2019年全面实施的《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9年新高一生入学开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参考。
《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将从学生参与党团活动、公益劳动、课程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体育锻炼习惯、参加艺术活动成果等多个维度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