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专业志愿中报有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但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对服从专业调剂但普通本科所有专业已录满而专业志愿中未报有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又无法通过高考报名表中的联系电话获取考生意愿时,考生档案退回所属省级招办;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泰语、越南语、缅甸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在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投档成绩相同者,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6.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7.我校招收网球和篮球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8.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9.对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单科竞赛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1888715111315721895918
4.监督举报电话:18869373795
5.网址:www.ynufe.edu.cn
6.电子邮件地址:yncyzb@ynufe.edu.cn
第五章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章程由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